2013年11月20日 星期三

[觀點]證件被盜用該做什麼動作

[身份證遺失]
馬上去戶政事務所補辦一張
不用向警察局備案遺失
不用開立遺失三聯單(因為只有刑案才開立報案三連單, 沒有遺失三連單這種東西)
不用向金融聯合徵信中心登錄遺失記錄

[被冒名申請大哥大門號]
若電信業者向法院申請支付命令,你只要向法院提起抗告﹝寄一封書函過去即可﹞,或將存証信函影本提交法院即可,不必跑法院。
不要笨到請一天假,去替銀行、電信業者,做一些他們應該做的徵信工作。

[
信用卡遺失、被盜刷]
一定要在第一時間,向原發卡銀行申報遺失。在你掛失後的盜刷行為,銀行會自行吸收
你可以向發卡銀行要求檢視簽帳單,若簽帳單上的簽名,與你在信用卡背面簽名不同或相差甚遠,這筆錢你就省了
你可以要求檢視刷卡時的監視影帶

reference:
證件被冒用了 不要笨笨的跑去找警察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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